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,根据《正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公开目录
1、县政府领导及分工
县长、副县长、简历、分工。
2、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
县政府各工作部门(包括职责、内设机构、办公地址、联系方式)。
3、政府文件
(1)县政府文件;
(2)县政府办公室文件;
(3)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文件。
4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
(1)国家法律法规;
(2)本省法律法规;
(3)本县规范性文件;
(4)政策文件解读。
5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
(1)县政府工作报告;
(2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
(3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。
6、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
(1)县政府财政预决算;
(2)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;
(3)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、依据、标准及查询信息;
(4)政府采购:政府采购项目、政府采购中标情况。
7、县政府人事信息
(1)任前公示;
(2)人事任免;
(4)事业单位招聘;
(5)教育培训。
8、县政府工作信息
(1)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;
(2)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(包括创卫、项目建设、招商引资等);
(3)县政府重要会议;
(4)城市建设工作(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、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);
(5)城市管理工作(包括城市环境保护、食品药品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);
(6)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;
(7)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(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);
(8)县政府为民办事工作(包括扶贫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、措施和实施情况);
(9)社会公益性工作(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、抢险救灾、优抚、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)。
9、其它
(1)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办公时间、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;
(2)依申请公开工作。
(二)公开方式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,网址:
二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
(一)申请的提出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以下称申请人)可根据《正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第三、十三、十四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附后)。
1、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县政府门户网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直接在线提交。也可以下载《申请表》,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。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从正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《申请表》,也可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箱、电话形式向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索取《申请表》,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。提交时,请在信封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“申请公开有关信息”。
地址:县行政中心B区824电子政务中心
收信人:正安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
邮编:653400
电子邮箱:zaxysqgk@163.com
联系电话:0851-26402379
3、当面递交。申请人可直接到县行政中心B区七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递交申请表。
(二)申请的受理
1、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:
申请公开的信息,属于正安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申请人直接向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提出申请,由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受理,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办理答复。
联系电话:0851-26400062
2、受理申请时间:
除节假日外,每日为8:30—12:00,14:00—17:30。
(三)申请的办理:
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收到《申请表》,一般从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、特殊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:
1、属于公开范围内的,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,不能直接提供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2、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3、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;
4、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5、申请要求不明确的,将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。
(四)监督方式
申请人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,电话:0851-26420030 。
附件:
附表(一)
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
申 请 人 信 息 | 公 民 | 姓 名 | 工作单位 | ||
证件名称 | 证件号码 | ||||
法人和其他组织 | 名 称 | ||||
营业执照信息 | 组织机构代码 | ||||
法人代表 | 联系人姓名 | ||||
电子邮箱 | |||||
通信地址 | |||||
邮政编码 | 联系电话 | ||||
传 真 | 申请时间 | 年 月 日 | |||
所 需 信 息 情 况 |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: | ||||
所需信息的用途: | |||||
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: ( )电子邮件 ( )电话告知 ( )传真 ( )邮寄 |
附表(二)
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
你(单位)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电子邮件/信函/电报/传真/当面方式申请公开信息。
经审查:
1、你(单位)的申请符合《正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第___条的规定,本机关予以受理,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。
2、你(单位)申请获取的信息,按照《正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第___条第____项的规定,属于免于公开的信息,故不予公开。
3、你(单位)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,建议向__________机关咨询,联系电话:
4、你(单位)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。
5、你(单位)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,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信息内容。请你(单位)更改、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。
特此告知。
(受理机关印章)
年 月 日
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
本机关于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了你(单位)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,具体见正政办函[ ]____号。
经查,你(单位)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。根据《正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第____条___项的规定,现将你(单位)申请公开的信息书面(复印、传真)予以答复,请阅知。
(受理机关印章)
年 月 日